我的孤独
散文  ·  
很久很久,没有尝试写过一篇完整的文章,也记不得上一次写了什么,写的是什么事情。我的好朋友Jay说我,自从退役之后,我的文章便开始具象化,都是以现实的事情为蓝本而开展,缺少了从前的抽象化、艺术化和扩展性,仿佛现在的文章多了一股模板气息和强烈的逻辑关系。于是乎,我就开始写下这篇以“孤独”为主题的文章,其实也不能说是文章,说是随记也不为过,毕竟我是希望想到什么而写到什么,而不能让这篇文章成为一篇文章。
为什么要以“我的孤独”为题呢,除了不想让好朋友抓到我这篇文章的具象化的原因之外,我还想通过这篇文章,去回忆一下我曾经经历过感受过的孤独。孤独我认为并不是一种负面的状态,也不是消极的生活方式,而是一种能够通过自己和自己相处,发现最真实的自我。如果说孤独可以让人清楚认识到自我,那么在人群中的合群就是你的闪亮之处,你能够清晰地知道你在人群中的位置,你不会在人流中迷失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方向。
曾几何时我也害怕孤独,因为我害怕孤独会像黑暗吞噬光明那样吞噬我自己,让自己陷入无尽的深渊。于是我在孤独的时候,我不断地思考过去,对照当下,也以此去展望未来。多少次地思考之后,我发现展望未来根本就是多余的。未来基于历史以及当下的事物发展规律而衍生的产物,在我眼里也没有时间这个概念,时间只不过是衡量物理运动的一个参照物。于是乎,我不断地思考,也不断地从我的历史书中看到我自己的弱点,我的灵魂,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当我在人群中的时候,我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始终回荡,那就是不能过于合群,要做回自己。为什么我要这么做,因为我清楚地认识到,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人心不古的社会潮流之下,有很多东西都像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所作《乌合之众》所说的那样,我们很多时候的所作所为都是从众心理,背后就是群体心理在作祟。现在的人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些什么,甚至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一切的背后,都可以在《乌合之众》中找到答案。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但不意味着我是一个不合群的人,如果有人这么认为,那么他就犯了滑坡谬误,这是逻辑之中的一个谬误。我也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也会去喝酒唱歌,也会去网红景点看一看,但这一切也不过是我为了不与当下的同龄人脱节,以至在在一块的时候能够有谈资罢了。我觉得在很多时候,适当合群还是有助于维护孤独的,在适当合群之后你会更加发现孤独是一个好东西。
孤独是一个名词,如果转换成动词来说,就是独处了。独处的时候如同上文所说,可以清楚认识到自己,但有一些时候也不得不需要一面镜子来照一照。这个人可以是家人、朋友或恋人,也可以是网络上未曾谋面的热心网友。如果总是沉沦在自我的思考中,那么必然会导致一个极端:反社会人格。如何规避这样的风险,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认识到这样的风险,在独处的时候不断修正自己的思维,就行了。
目前来说,我的历史已经出现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求学阶段,第二阶段是兵役阶段,第三阶段是工作至今。三个阶段来说,都发生了好多好多事情,由于家庭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以及亲爱的家人不断奋斗下不断富裕起来,纪录了好多往事趣事伤心事的日记本都遗失了。于是我只能用回忆的方式去回顾一下,我是怎么孤独地度过那些日子的。
我没什么记性,于是就从我初三考上博罗华侨中学那时候写起。那时候我考上了华侨中学,带着对未知的高中生活踏入了这所学校。入学后不久,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受到了贫富差距这个词的真实表现。来自东莞的同学,他们吃的用的穿的都是极好的,鞋子是Nike Air Jordan,衣服是当时还火的Vancl,吃的都是饭堂的高标准6.3元套餐,带鸡腿那种。我那时候也没有攀比心,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和他们攀比,我也清楚知道我家里的情况。只不过,这种从小只在初中政治课本上说的贫富差距,第一次在我的生活中出现,我还是非常吃惊的。我那时候就知道,我和他们不是一类人,也是我自己的原因在自己和他们之间划了一条线吧。
我的性格那时候也是比较冲动的,一个同学和我开了不善意的玩笑我直接干翻他,另一个同学开玩笑被我拿凳子干了一顿。现在回想,我当时也是什么事情也敢做,毕竟年少轻狂。后来我也没有再在宿舍住过了,我不喜欢宿舍,讨厌宿舍,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一个人静静呆着,性格也越来越内向。开始地我也喜欢了孤独,喜欢独处,也许是那些从来没有看过的现实对比和打架快感消失之后的压抑,让我变得越来越不懂得向别人表达。
高考,考上了好的大学可以改变一生。当时的松懈就需要用现在的汗水偿还,我有时候也想过如果当初我更加努力的话,现在我也不至于在夏天35度的太阳底下执勤流汗让衣服出现盐渍,也不会出现在湖南某地的看守所大年三十看着飘雪落在我的肩章之上。一切都是我的命,因为过去了无法再改变的,这样的教训教会我以后遇到了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但目前我还没有就完全做到,因为都是过去的我成就了现在的我。
孤独的我带着孤独的性格到了孤独的看守所,那所孤独的看守所孤独地伫立在焦柳铁路的某一段,孤独的火车拉着孤独的汽笛提醒着孤独的我,很快会回到家乡了。不得不说,部队这个群体,教会了我如何地带着孤独性格在群体中定位,教会了我怎么坚强地面对孤独,也教会了我如何孤独地完成工作,也教会了我如何在孤独的环境中寻找快乐。那时候,我的快乐就是在备勤室那张小小的桌子上,遨游金庸的武侠世界。庞大的武侠世界让我懂得了原来这个世界还有那么多恩爱情仇,祖国的河山不止于五岳三江还有天涯海角。
多少次我在战友的生日中陪笑,多少次我在委屈中流下眼泪,也多少次在监墙下思考我所做的一切是否值得。我的影子在寒冷冬日深夜的监墙灯下拖得长长的,除了皮鞋的哒哒声和战友的声音,好像那一切都寂静的,我很喜欢那种感觉,那种没有任何多余的声音的感觉,偶尔火车开过打破这一丝宁静。
在部队那里,有两个人非常懂我,我对他们的情感甚至还多过我现在喜欢的人。他们一个来自广西灵山,一个来自四川资阳,都是带过我的班长。我们日日夜夜生活在一起,他们知道我的性格,知道我的往事,知道我的情绪,但是我却很少知道他们的事情。我一直以来,的确很善于观察别人,但也只是流于表面而已,对于不想了解的人我根本不会揣摩他们的心理,简直是浪费我的时间。在那种情况之下,他们对我的爱是崇高的,哪怕是得不到我多少知心的回报。也让我懂得一个道理,有一些东西并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形成的,只要经历了时间的考验,才能形成羁绊,这个羁绊或许也能从武侠小说和动漫火影中体会到。
两年零三天的兵役终于结束了,我以为我的孤独可以在我回到家乡脱下那身卸了肩章胸章的夏常服之后,可以得到些许缓解。殊不知等待我的是一个脱节的社会,我看着原本就陌生的家乡更加陌生,东江之畔的这个小城也更让我生疏。我开始用时间来追回空白,恶补了流行影视作品,浏览了这两年网络的变化,见了许久没有见的老朋友,在我以为我差不多能够弥补回两年缺失的时光之后,我才发现未来还有更长的路需要我走。
工作了,来到了工作至今的单位。一个单位那么多人,我先要感激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领导和同事,但遗憾的是在这里也极少的人明白我的想法。我给他们的印象就是不合群,喜欢独来独往,我不否认我这样做,我也不会解释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这么做,现在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需要理由了,在以前的时候我也许会反思我这样做是否正确,但我如今已经形成了我自己的观念。我明白,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是需要自己一个人去完成的,也是需要自己一个人去体会的,能够在最后陪伴自己的还是只有自己。
我曾经一个人去看电影,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病,一个人买衣服一个人吃饭,也一个人跑到香港去。我也希望我的好朋友能够和我一起去,但是工作和生活的双重纠缠,只好自己去感受。一个人走在车水马龙的油尖旺,一个人站在维多利亚港吹海风,一个人在黄大仙庙求了姻缘签,一个人穿梭在中环酒吧街中......一切的感受,我都只有自己知道。我忘记了我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看过这么一段话:“假如你不懂我,那错的永远是我。不必惊讶,连解释都是多余。”这一句话我非常喜欢,因为懂我的人是没有任何疑惑的,我的所作所为在Ta眼里都是合情合理的,甚至我的疯狂Ta也会知道事出有因而不是突如其来的。如果和我静静呆在一块的人不懂我,那么我很大可能会觉得,这TM简直就是浪费我的生命。与其如此,不如自己一个人呆着更加好。
享受孤独的时刻,难道就没有什么瞬间是害怕孤独的吗?我也害怕过,也曾经为此而低落过,但是我始终还是明白,害怕孤独是因为自己失去了方向。我迷失方向的时候,会低落会迷茫会恐惧,所有负面情绪都会侵袭而来,在多少个夜深人静之后。但我也明白,真真正正明白我孤独的人,才是值得我把孤独的外衣脱下的。有过两次,我以为在他们身上我可以脱下孤独的外套了,但最后我还是整理了我的外套继续前行。我这一件外套也许不值什么钱,也颇有文人骚客的酸臭味,但却是我最宝贵的一样东西,至少在我的青春里面。
很多时候都是我一厢情愿,以为他们会喜欢我的外套,我都错了。真正喜欢我外套的人,在我意图脱下外套那一瞬间,他们都会准备接着,感受我的体温和热情。我不怪任何人,我也不会怪我自己,这就是命啊。我渴望懂他,但我懂他之后他也懂我吗?就像世界上最坚硬的盾和最锋利的矛一样,也像北极熊不会出现在南极一样,充满了矛盾,哲学也无法解释的矛盾。孤独有时候也是矛盾的,渴望独处时的自我却又想着能够有另一个人相伴,渴望自主却又在群体里面假装,很累。寻找真实的自我,尊重内心的想法,不要犹豫地去做,就一定会找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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